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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吃了熊心豹子膽吧
但真的要瘋了要瘋了!!!!!!

人的意願。真的很重要!

要尊重每個人的意願。。。
不論在怎麼了不起的人,也不過就是個人!

委屈自己的是笨蛋

就大大方方的做自己
想說的就說,想做的就作
我沒辦法為了面子苦撐
沒辦法
我只能忠於自己的心意過活

雖然我會乖乖聽話,可是,乖乖聽話好痛苦... 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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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老闆的信:

不好意思,星期六的研討會沒聽完,也沒有跟你道別就先離開。因為身體真的很不舒服,所以就先行離席了。

學生已經買好國際法的書籍了。選修課程會在挑選後再告訴老師。不是不願意修課,但我更相信我自己看書自修,有問題再詢問相關老師會更有意義。針對我論文的部份,努力補足我不足的地方。我想要趕快把論文寫完。英文系畢業來念歐洲研究所,根本就等於什麼都不懂。不懂政治、不懂經濟、不懂法律。對於外交領事人員我也沒有興趣。我只是很喜歡念自己想念的東西,我很喜歡研究所的課程,越念越有興趣,只是,論文進行的這段時間,越念越沒興趣,只希望可以趕快畢業。

老師有仔細看過我的論文嗎?看過我想寫什麼嗎?

或許什麼都不懂的人是我吧!剛開始老師給我Humanitarianism Intervention這本書我就看不是很懂了。對於人道援助這個議題也不了解。我只是真的很好奇歐盟這樣的超國家組織到底替這個世界貢獻了什麼?有做些好事嗎??抱持著這樣的心態,開始撰寫我的論文。

對於盧安達、達佛、非洲之角這些地區,若真要說些歐盟有什麼行動,那要從NATO北約以及CFSP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的角度切入了,這樣才會有歐盟的態度、立場以及各種老師所想要的東西。那人道援助就不會是主要的部份,軍事立場態度才是。

那也不是我所想要寫的人道援助。


我對外交沒興趣。我喜歡務實的東西。真的在做些什麼有意義的東西。

寫完的第三章和第四章,我只能說,歐盟有心要做好事,要給予肯定。只是他是不是藉由另外一種經濟干涉,長期發展援助來介入,這又是另外探討的部份。


我一直也覺得老師想要寫的和我想寫的不太一樣,只是如果把主要歐盟的政策作為寫出來,確定是我想知道的,所以才會先寫第三章第四章。


老師,我對衝突沒興趣,不理智的國家或種族,在所謂內政的情況下,任何的正義都無法進入,這是國際規則,只是衝突下的受害者,是需要幫助的。盧安達、達佛、非洲卻也都卡在這樣的情況,外援也進不去,救援組織也受害,能怎麼樣?看到只是讓人覺得很心痛。歐盟也必須要以經濟工具來提倡善治,不是嗎?我的想法很淺,不好意思。


案例的選擇,也寧願選擇有資料有成效的事件與國家。


老師,我不是聰明的學生,或許我看起來很愛玩,只是真的該要做的事情、覺得很值得的事情,我都會努力作好,只是我努力的九十分可能只是別人很輕鬆的八十分吧。可是我在學校的表現應該還ok,不差。

老師知道我之前的論文都怎麼寫出來的嗎?因為我不聰明、動作又很慢,不懂、不確定的東西寫不出來,只寫我確定、我懂得東西、邏輯要對的東西。找資料也很慢,了解我完全不了解的人道援助也很慢,我可以都不要出去玩,也可以都不要去逛街,也不打工,只是男朋友不能不顧(兩週見一次),其他時間就都在圖書館,白天到晚上,有空的週末也會去,就盡量都把所有心思放在論文上。

我只能盡全力,如果我能寫出來的東西就那樣。起碼我不會愧疚我沒努力。開始寫論文的生活每天都是這樣。

現在,我當然很擔心,又換一個領域,國際法。跟國際關係的理論又不太一樣。這真的好難。看不出關連性在哪。完全不懂。

然後兩天要上班,南港台北淡水,跑來跑去的。或許這部份就是我自己的問題,只是跑來跑去、東西資料帶來帶去,哪都不定心。可是老師給我機會讓我可以使用更多的資源已經很好了。我自己就是要多努力。




大致是這樣吧!我會多努力國際法。探討所謂的合法性...
那些衝突國家在乎合法嗎?在乎人道嗎?
美國在乎嗎?

起碼證明歐盟是遵守國際規則的。是吧?!

戰爭法。是用來規範願意維護和平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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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遊戲規則的照樣不遵守
要破壞和平的照樣破壞
大家都可以鑽法律漏洞

所謂的人道法/戰爭法/ 國際法。都是理想主義和平主義者寫出來的
心理對於世界都有理想和和平的崇景

這種人會被稱為傻子的
天真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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