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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沒做完
只是,有一種陷在無限的漩渦中...
整個人要眼花了,心也花了
兜快搞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怎麼會有這麼多東西要定義
唉 標準的隔行如隔山
不懂的東西我習慣先講明白
好累人....
還剩最後一章 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
我一直在想
是不是我把餅畫太大了
應該乖乖照老師給的東西摘要就好
可是光是摘要會有很多名詞都不懂
我第一次看都看不懂
做一份自己充滿疑惑的報告好像很怪@@
可是現再好像是做一份讓自己好眼花的東西
真不知該說啥
以為會越寫愈明
結果只是發現,好像只有越來愈不清楚的定義
而社會工作是需要實踐的
也會質疑,現在手中打的東西會實踐嗎...
頭痛皺眉頭 > < ing
第一章 前言
談到在老年福利中社區照顧(community care)這方面,人口老化是現在歐洲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所面臨的問題。由於英國的社會福利開始較早,社會福利制度的演進從私人的慈善互助行為,到轉變成以政府為主體的福利制度 。原本只是解決貧窮問題,跨大到全面的保障最低生活水準。1970年代之後,隨著人口年齡的老化,長期照護的需求增加,此時興建出大量的機構以滿足民眾的需求。但在人口不斷增加,機構服務的缺失出現以及政府財政負擔加重的情況下,政策上開始有了轉變,由機構式的照護轉向居家式與社區式服務的發展。
而台灣的福利社區化,依據內政部所訂「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中的規定,福利社區化是在落實「社區照顧」,因此,福利社區化與社區照顧關係密切,但是福利社區化並不等於社區照顧,社區照顧只能說是福利社區化中的重要一環。而台灣開始重視社區照顧的發展,是在1993年台灣學者專家赴香港參加「社區照顧與華人社區研討會」,並在1994年開始推動。由此可以發現,台灣社區照顧的發展有受到香港制度與文獻的影響。而香港的社區照顧是在1944年首先針對老人、智能不足與精神病患的社區照顧開始,香港在1997年以前仍屬英國殖民地,所以香港社區照顧仍受到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與發展影響。
身為福利國家之一,英國有其特殊的歷史發展與政策演進,國內的經濟政治社會等及福利意識形態的影響,都會有不同政策發展。台灣既然採取社區照顧的模式,可以好好觀察英國是如何去施行社區照顧,還有推動後所面臨的困境,參考其優缺點,做出更好的決策。
本文就以「社區照顧」政策為主要討論重點,藉由英國社會政策的分析、部門的合作以及實施狀況作為台灣的借鏡。第一部分前言簡述文章的來由與意向,第二部份界定社區照顧與社區福利化的意涵,第三部份探討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發展,第四部份台灣福利社區化的政策發展,第五部份是比較兩者差異與可借鏡學習之處,最後是結論。
第二章 社區照顧與福利社區化
首先,在開始討論社區照顧與福利社區化具有什麼樣的意義時,我們需要先了解什麼是「社區」?什麼是「照顧」?「社區照顧」是什麼?而「福利社區化」又是什麼?先瞭解基本的概念有助於我們理解後面將會提到的英國社區照顧政策與台灣福利社區化的意涵與發展。本文主要以英國的社區照顧為主要探討,因此在界定社區照顧的意涵時,也會由英國對社區照顧的定義、起源與發展為開始。
第一節 社區照顧
一、社區照顧的意義內涵
「社區照顧」的概念起於十九世紀對貧窮法案(the Poor Low)的機構 式收容的批評,官方第一次使用「社區照顧」一詞,主要是用於居住在醫院外的照顧。早期有關社區照顧的倡導,主要是運用於心理衛生的領域,英國1957年的精神疾病與心智不足法規皇家委員會強調,精神疾病和心智不足者應由醫院照顧轉移至社區照顧。他們認為「社區照顧」一詞應取代「監督」,因為「監督」一詞含有對心智障礙者強迫控制的意思。委員會認為社區照顧包含「適合於由地方衛生或福利機構所提供的各種形式的照顧,包含居宿照顧」。
50年代後期社區照顧也進入了老人照顧的領域,1958年英國衛生部長提出:「我們對老人服務的基本原則應該是:對老人而言,最佳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若必要時可透過居家服務予以協助」。1963年公佈的社區照顧藍皮書:衛生與福利—社區照顧的發展(Health & Welfare: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Care,1963),即建議居住在家裡的老人需要特別的協助,已使的他們能夠因應身體的衰退或疾病,並避免與社會的隔離。
在這之中,英國不斷在討論社區照顧的意涵,雖然已說明社區照故不同於醫院的照顧,但卻尚未明確的指出社區照顧是什麼,以及它的服務包含項目,社區照顧的範圍廣泛而籠統的被界定。
而目前較普遍被接受且正影響實務面運作的定義,為英國1989年的白皮書「為人民提供照顧」(Caring for people)指出,「社區照顧」意味著提供適當程度的干預和支持,已使得人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掌控自己的生活。為了讓此種目標實現,在各種不同情境裡,提供範圍廣泛的服務的發展是必要的。這些服務包括:提供人民再自己家裡的家庭支持、對較需要密切照護者加強提供喘息照顧(respite care)和日間照顧、透過團體之家和臨時收容所,以增加可用於照顧的程度、到其他方式無法照顧者提供居家照護、護理之家及醫院的長期照護。
白皮書指出,社區照顧可提供最佳的照顧方式,而這種方式的目的在於:人民可再自己家或地方是中類似加的環境下,盡可能地過著正常生活。社區照顧可以提供適當的照護和支持,以協助人民得到高度的獨立自主性,並藉此獲得基本的生活技能,以協助他們發揮最大的潛能。最後給予人民對自己的生活上及所需之服務,有較大的決定權。
為了讓人們可以住在家中自立生活,社區照顧提供各種服務,這些服務包括預防性健康照護與社會照護服務,並且強調不只由公部門提供服務,更大部分照護工作要由非正式網絡提供,也鼓勵非公營單位發展服務。 將正式機構之外可用資源,特別是將家庭、朋友或鄰里之非正式關係,視為一種提供照顧的工具。
50年代到現在,社區照顧的意義與範圍,經常游走於居家照顧到機構照顧,甚至醫院照顧間,同時也有了正式與非正式照顧。可以發現,社區照顧希望朝向「去機構化」發展,特別是醫院與大型收容機構,並沒有將正式照顧或機構照顧完全排除在社區照顧之外,再社區照顧的分工中,卻似乎逐漸走向非正式部門的照顧,並減少正式部門的供給。
二、社區照顧的特性
我們也可以藉由社區照顧的構成要素與特性來了解社區照顧是什麼,分為以下幾項:
1. 長期照顧:社區照顧的服務隊最主要是需要長期照顧者,特別是老人與精神病患者。但並非每位需要長期照顧者需要納入社區照顧,例如某人需要到長期醫院照護,及不被視為社區照顧的一部份,因為長期住院的服務不被視為「在社區照顧」。
2.去機構化:去機構化為社區照顧重要目的之一,及偏好以機構外的照顧替代機構式照顧。
3.減少對公共照顧的依賴:政府企圖以鼓勵非正式部門提供社區照顧的服務外,更希望透過民營化、市場化、強制性競標等經營方式,以減少對公共部門的依賴。進而達到:(1)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務。(2)增進選擇、彈性和創新。(3)促進效能、效率、責任和品質。
4.非正式照顧:希望增強有照顧需求者的親屬、鄰居和朋友等非正式網絡加入提供照顧的行列。這主要是因為:(1)大部分的照顧為非正式,但照顧者的巨大壓力卻為公共社會服務所忽略,而未能與以支持或有效的組織。(2)基於經濟因素的考量,由於專業照顧甚為昂貴。(3)非正式的照顧較富彈性(4)被照顧者偏好非正式的照顧,因為彼此間是基於有情感性的相互責任和長期的關係。
5需求導向的服務:主要是基於對個人的尊重外,也希望避免地方機構已可用資源做為評估案主的需求,而非以案主的真正需求為考量而非以案主的真正需求為考量致使提供的服務非人們所真正需求的。
6.成本抑制:社區照顧最初倡導的原因社區照顧最初倡導的原因,除了人道考量,經濟的考量也是重要的原因。可使受照顧者僅需提供便宜廉價的簡單服務便可在社區中生活,節省支出。另外,隨著人口老化而對機構照顧需求遽增,使的潛在支出壓力變大,又因治療方式的改善,使得照顧在社區或家裡進行即可。所以機構照顧轉向社區照顧。
三、什麼是社區?什麼是照顧?
當我們了解了社區照顧是什麼之後,那到底社區的範圍在哪?照顧是由哪些服務者提供?而政府或正式部門在這之中又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社區 ,本身就包含許多義意,我們略過不談而就社區照顧中「社區」作定義。首先,在1968年地方政府社會服務委員會定義只要在醫院外面即是社區(community),後來更進一步的將社區解釋為當地的網絡,正式與非正式的關係,社區可以是一般的住家也可以是特殊的住宅,居住或護理之家。社區也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面對面的朋友、親戚、鄰居或家人。若是與機構式教養院的隔離模式比較,「社區」指的是一個開放性的單位 。由於「社區」的定義不清,會產生很多影響和認知上的不同。
Bulmer指出,不論有社區多重意義,有兩項定義是重要的;1.一個地理區域內的地方社會關係的焦點;2.歸屬感。我們可以說社區照顧的情感基礎是親屬、宗教與種族而非社區,親屬是感情最堅強的基礎也是照顧最可靠的基礎。家庭是一個照顧的基本單位,而社區是家庭的所在。而照顧關係的維持,都需要強烈的歸屬感為基礎。許多研究指出,照顧依賴人口群並非是社區,而是家庭的照顧。
當社區和照顧連結在一起時,社區往往被認為是一個照顧弱勢族群的主要和最佳來源,但其重要的內涵卻是認為應由「家庭、朋友、鄰居和其他社區人士提供大多數服務」。儘管社區照顧有強烈的對機構照顧缺失的反應,但社區照顧並非完全獨立於機構照顧之外 ,我們大致可以了解社區照顧中的「照顧」大部分由非正式人員提供,不過其實社區照顧應該是包含兩個部份,由正式部門提供居宿照顧,非正式部門是提供居家照顧,受照顧者同時使用各類照顧。 不再完全交由機構來照顧。
由於上述的原因,政府的社區照顧政策,由「在社區照顧」(care in the community)轉向「由社區照顧」(care by the community)。我們可以由這裡看出政府或公部門的在社區照顧中參予的角色。「在社區照顧」是指運用法定的資源,讓案主在家裡或社區為基礎的中心接受服務,並取代大規模的非人性機構照顧,它將照顧的場地由以往偏僻且隔絕的機構照顧,轉移至鄰近人們生活的地理區域內,且成為該地方文化及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例如固定的收容所,或是會流動的接受政府部門人員的服務,如家庭醫師等。這些顯示出公部門的服務在社區照顧上仍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主要的服務供給者為社區的衛生戶社會服務,非正式部門的家庭、鄰居和朋友則扮演者輔助性的角色。
「由社區照顧」是指動員社區內的資源,提供必要照顧者的服務,例如志願組織、非正式照顧者。這意味著照顧的責任主要來自於社區,而政府的服務友在特殊的情況下才被使用,且被視為最後的手段。
這樣的轉移,有部份是因為非正式部門在扮演照顧角色的實際性與不可替代性。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取代專業照顧者的角色,只是將照顧的責任轉移至受照顧者的世界。另外由於責任的轉移,由專業照顧者轉移到非專業照顧者的身上,會有更多的壓力到非專業照顧者身上。沒有專業的訓練,也沒有所謂的下班時間,會需要更多輔助與支持的幫忙。
第二節 福利社區化
一、何謂社會福利、社區、社區化
福利社區化是希望結合社會福利與社區發展工作,而「社會福利」的意義為何,其實不容易界定,主要原因是社會福利既可以是一個價值觀念,也可以指一套具體的社會福利制度。針對台灣的社會福利來看,內政部「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所規定的服務對象包括「兒童、少年、婦女、老人、殘障(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者」,因此福利社區化所稱的「社會福利」是具有濃厚的「福利服務」(social services或welfare services)與少部分「社會救助」的色彩,強調一套對弱勢者的服務措施。
而在福利社區化中的「社區」組成要素為:1.有一定境界的地理範圍;2.由一群人組成的團體;3.有一個以上的共同活動場所或服務中心;4.有共同目標;5.有地緣的感覺或共同意識;6.有共同的行為。內政部與前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福利社區化的實驗方案,不侷限於一村里一社區,而以要推動的社區照顧方案中,受服務者所居住的地區為範圍,不再以鄉鎮或是村里為範圍。因此對社區的界定,採取具彈性而多元的定義,只是社區範圍大小其功能與服務項目也會隨之不同。
何謂社區化?人類學家陳其南將「社區化」解釋為「公共化」,認為今後國家的發展不在於國民所得的提高,而在於生活品質的提升。而徐震亦有同樣想法,主張政府不僅把福利、環保、教育、治安等服務工作落實於社區,而且必須運用社區集體的智慧來接納與經營這些服務。因此,社區化的「化」有轉化或過程的意涵,將國家福利轉化為社會福利。有以下幾個概念:
1.地方化:具有因地制宜的特色,著重滿足地方個別需求。
2.分權化:希望以社區作為福利供給體系的主體,自然必須落實到鄰里層次,而不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做過多的干預。
3.去機構化:需要被照顧的人,能夠得到適當的資訊與支持,有尊嚴獨立地生活在自己家中,或是類似的家庭環境及社區內。即使必需居住在機構中,機構也必須符合社區化與小型化的標準。
4.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服務的供給或傳送皆以社區為單位,避免過大範圍。
「社區化」的意涵雖然包含了「去機構化」,但並不是排斥所有的福利機構,Higgins將照顧分為1.機構內的照顧(care in a home),例如醫院、收容所或護理之家;2.來自機構的照顧(care from home),例如日間照顧或喘息照顧;3.居家照顧(care at home),例如由機構或家人所提供的居家照顧。 許多機構已經出現在社區當中,機構只要合乎「小型化」「社區化」「正常化」的原則,即可提供社區照顧服務。機構有的專業化能力更能提供專業的服務,因此社區化照顧是包含機構與居家的服務。
二、何謂福利社區化
福利社區化是什麼?是一套理念、一種服務的制度或是在社區推動福利的過程?基本上有以下四的概念:
1.一種意識形態的實體:在這觀點之下,福利社區化是福利多元主義 (welfare pluralism)或福利混合經濟 (mixed economy of welfare)下的產物,強調福利供給應由政府、志願部門、非正式部門與商業部門共同承擔。就台灣福利供給現況而言,政府福利從來就不是福利供給的主體,因此很符合這種意識形態。
2.一種理念:服務供給方式具有社區化的精神,即符合此種理念。如提供社區服務、居家服務、機構的小型化等。
3.一種社會計劃:福利社區化透過有計畫的社區工作過程,提供完整的服務方案,喚起社區民眾共同參予,引導社區有計畫改變。
4.一種現行的服務措施:福利社區化必須設計一套能夠提供家庭照顧與社區服務的方案,據以推動,並逐步從政策法令行政執行等各方面,形成一套穩固的社會福利制度。到底行不行阿??有大話的感覺
基於上述四個概念,可以得出福利社區化的基本定義為,福利社區化是希望結合社會福利體系與社區發展工作,整合社區內外正式與非正式資源,建立有組織有計畫的福利輸送體系,使社區內需要得到社會福利的民眾,能迅速有效的滿足其需求,以確保社會福利落實於基層的一種措施。
<請補結語>
第三章 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發展
只是,有一種陷在無限的漩渦中...
整個人要眼花了,心也花了
兜快搞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怎麼會有這麼多東西要定義
唉 標準的隔行如隔山
不懂的東西我習慣先講明白
好累人....
還剩最後一章 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
我一直在想
是不是我把餅畫太大了
應該乖乖照老師給的東西摘要就好
可是光是摘要會有很多名詞都不懂
我第一次看都看不懂
做一份自己充滿疑惑的報告好像很怪@@
可是現再好像是做一份讓自己好眼花的東西
真不知該說啥
以為會越寫愈明
結果只是發現,好像只有越來愈不清楚的定義
而社會工作是需要實踐的
也會質疑,現在手中打的東西會實踐嗎...
頭痛皺眉頭 > < ing
第一章 前言
談到在老年福利中社區照顧(community care)這方面,人口老化是現在歐洲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所面臨的問題。由於英國的社會福利開始較早,社會福利制度的演進從私人的慈善互助行為,到轉變成以政府為主體的福利制度 。原本只是解決貧窮問題,跨大到全面的保障最低生活水準。1970年代之後,隨著人口年齡的老化,長期照護的需求增加,此時興建出大量的機構以滿足民眾的需求。但在人口不斷增加,機構服務的缺失出現以及政府財政負擔加重的情況下,政策上開始有了轉變,由機構式的照護轉向居家式與社區式服務的發展。
而台灣的福利社區化,依據內政部所訂「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中的規定,福利社區化是在落實「社區照顧」,因此,福利社區化與社區照顧關係密切,但是福利社區化並不等於社區照顧,社區照顧只能說是福利社區化中的重要一環。而台灣開始重視社區照顧的發展,是在1993年台灣學者專家赴香港參加「社區照顧與華人社區研討會」,並在1994年開始推動。由此可以發現,台灣社區照顧的發展有受到香港制度與文獻的影響。而香港的社區照顧是在1944年首先針對老人、智能不足與精神病患的社區照顧開始,香港在1997年以前仍屬英國殖民地,所以香港社區照顧仍受到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與發展影響。
身為福利國家之一,英國有其特殊的歷史發展與政策演進,國內的經濟政治社會等及福利意識形態的影響,都會有不同政策發展。台灣既然採取社區照顧的模式,可以好好觀察英國是如何去施行社區照顧,還有推動後所面臨的困境,參考其優缺點,做出更好的決策。
本文就以「社區照顧」政策為主要討論重點,藉由英國社會政策的分析、部門的合作以及實施狀況作為台灣的借鏡。第一部分前言簡述文章的來由與意向,第二部份界定社區照顧與社區福利化的意涵,第三部份探討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發展,第四部份台灣福利社區化的政策發展,第五部份是比較兩者差異與可借鏡學習之處,最後是結論。
第二章 社區照顧與福利社區化
首先,在開始討論社區照顧與福利社區化具有什麼樣的意義時,我們需要先了解什麼是「社區」?什麼是「照顧」?「社區照顧」是什麼?而「福利社區化」又是什麼?先瞭解基本的概念有助於我們理解後面將會提到的英國社區照顧政策與台灣福利社區化的意涵與發展。本文主要以英國的社區照顧為主要探討,因此在界定社區照顧的意涵時,也會由英國對社區照顧的定義、起源與發展為開始。
第一節 社區照顧
一、社區照顧的意義內涵
「社區照顧」的概念起於十九世紀對貧窮法案(the Poor Low)的機構 式收容的批評,官方第一次使用「社區照顧」一詞,主要是用於居住在醫院外的照顧。早期有關社區照顧的倡導,主要是運用於心理衛生的領域,英國1957年的精神疾病與心智不足法規皇家委員會強調,精神疾病和心智不足者應由醫院照顧轉移至社區照顧。他們認為「社區照顧」一詞應取代「監督」,因為「監督」一詞含有對心智障礙者強迫控制的意思。委員會認為社區照顧包含「適合於由地方衛生或福利機構所提供的各種形式的照顧,包含居宿照顧」。
50年代後期社區照顧也進入了老人照顧的領域,1958年英國衛生部長提出:「我們對老人服務的基本原則應該是:對老人而言,最佳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若必要時可透過居家服務予以協助」。1963年公佈的社區照顧藍皮書:衛生與福利—社區照顧的發展(Health & Welfare: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Care,1963),即建議居住在家裡的老人需要特別的協助,已使的他們能夠因應身體的衰退或疾病,並避免與社會的隔離。
在這之中,英國不斷在討論社區照顧的意涵,雖然已說明社區照故不同於醫院的照顧,但卻尚未明確的指出社區照顧是什麼,以及它的服務包含項目,社區照顧的範圍廣泛而籠統的被界定。
而目前較普遍被接受且正影響實務面運作的定義,為英國1989年的白皮書「為人民提供照顧」(Caring for people)指出,「社區照顧」意味著提供適當程度的干預和支持,已使得人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掌控自己的生活。為了讓此種目標實現,在各種不同情境裡,提供範圍廣泛的服務的發展是必要的。這些服務包括:提供人民再自己家裡的家庭支持、對較需要密切照護者加強提供喘息照顧(respite care)和日間照顧、透過團體之家和臨時收容所,以增加可用於照顧的程度、到其他方式無法照顧者提供居家照護、護理之家及醫院的長期照護。
白皮書指出,社區照顧可提供最佳的照顧方式,而這種方式的目的在於:人民可再自己家或地方是中類似加的環境下,盡可能地過著正常生活。社區照顧可以提供適當的照護和支持,以協助人民得到高度的獨立自主性,並藉此獲得基本的生活技能,以協助他們發揮最大的潛能。最後給予人民對自己的生活上及所需之服務,有較大的決定權。
為了讓人們可以住在家中自立生活,社區照顧提供各種服務,這些服務包括預防性健康照護與社會照護服務,並且強調不只由公部門提供服務,更大部分照護工作要由非正式網絡提供,也鼓勵非公營單位發展服務。 將正式機構之外可用資源,特別是將家庭、朋友或鄰里之非正式關係,視為一種提供照顧的工具。
50年代到現在,社區照顧的意義與範圍,經常游走於居家照顧到機構照顧,甚至醫院照顧間,同時也有了正式與非正式照顧。可以發現,社區照顧希望朝向「去機構化」發展,特別是醫院與大型收容機構,並沒有將正式照顧或機構照顧完全排除在社區照顧之外,再社區照顧的分工中,卻似乎逐漸走向非正式部門的照顧,並減少正式部門的供給。
二、社區照顧的特性
我們也可以藉由社區照顧的構成要素與特性來了解社區照顧是什麼,分為以下幾項:
1. 長期照顧:社區照顧的服務隊最主要是需要長期照顧者,特別是老人與精神病患者。但並非每位需要長期照顧者需要納入社區照顧,例如某人需要到長期醫院照護,及不被視為社區照顧的一部份,因為長期住院的服務不被視為「在社區照顧」。
2.去機構化:去機構化為社區照顧重要目的之一,及偏好以機構外的照顧替代機構式照顧。
3.減少對公共照顧的依賴:政府企圖以鼓勵非正式部門提供社區照顧的服務外,更希望透過民營化、市場化、強制性競標等經營方式,以減少對公共部門的依賴。進而達到:(1)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務。(2)增進選擇、彈性和創新。(3)促進效能、效率、責任和品質。
4.非正式照顧:希望增強有照顧需求者的親屬、鄰居和朋友等非正式網絡加入提供照顧的行列。這主要是因為:(1)大部分的照顧為非正式,但照顧者的巨大壓力卻為公共社會服務所忽略,而未能與以支持或有效的組織。(2)基於經濟因素的考量,由於專業照顧甚為昂貴。(3)非正式的照顧較富彈性(4)被照顧者偏好非正式的照顧,因為彼此間是基於有情感性的相互責任和長期的關係。
5需求導向的服務:主要是基於對個人的尊重外,也希望避免地方機構已可用資源做為評估案主的需求,而非以案主的真正需求為考量而非以案主的真正需求為考量致使提供的服務非人們所真正需求的。
6.成本抑制:社區照顧最初倡導的原因社區照顧最初倡導的原因,除了人道考量,經濟的考量也是重要的原因。可使受照顧者僅需提供便宜廉價的簡單服務便可在社區中生活,節省支出。另外,隨著人口老化而對機構照顧需求遽增,使的潛在支出壓力變大,又因治療方式的改善,使得照顧在社區或家裡進行即可。所以機構照顧轉向社區照顧。
三、什麼是社區?什麼是照顧?
當我們了解了社區照顧是什麼之後,那到底社區的範圍在哪?照顧是由哪些服務者提供?而政府或正式部門在這之中又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社區 ,本身就包含許多義意,我們略過不談而就社區照顧中「社區」作定義。首先,在1968年地方政府社會服務委員會定義只要在醫院外面即是社區(community),後來更進一步的將社區解釋為當地的網絡,正式與非正式的關係,社區可以是一般的住家也可以是特殊的住宅,居住或護理之家。社區也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面對面的朋友、親戚、鄰居或家人。若是與機構式教養院的隔離模式比較,「社區」指的是一個開放性的單位 。由於「社區」的定義不清,會產生很多影響和認知上的不同。
Bulmer指出,不論有社區多重意義,有兩項定義是重要的;1.一個地理區域內的地方社會關係的焦點;2.歸屬感。我們可以說社區照顧的情感基礎是親屬、宗教與種族而非社區,親屬是感情最堅強的基礎也是照顧最可靠的基礎。家庭是一個照顧的基本單位,而社區是家庭的所在。而照顧關係的維持,都需要強烈的歸屬感為基礎。許多研究指出,照顧依賴人口群並非是社區,而是家庭的照顧。
當社區和照顧連結在一起時,社區往往被認為是一個照顧弱勢族群的主要和最佳來源,但其重要的內涵卻是認為應由「家庭、朋友、鄰居和其他社區人士提供大多數服務」。儘管社區照顧有強烈的對機構照顧缺失的反應,但社區照顧並非完全獨立於機構照顧之外 ,我們大致可以了解社區照顧中的「照顧」大部分由非正式人員提供,不過其實社區照顧應該是包含兩個部份,由正式部門提供居宿照顧,非正式部門是提供居家照顧,受照顧者同時使用各類照顧。 不再完全交由機構來照顧。
由於上述的原因,政府的社區照顧政策,由「在社區照顧」(care in the community)轉向「由社區照顧」(care by the community)。我們可以由這裡看出政府或公部門的在社區照顧中參予的角色。「在社區照顧」是指運用法定的資源,讓案主在家裡或社區為基礎的中心接受服務,並取代大規模的非人性機構照顧,它將照顧的場地由以往偏僻且隔絕的機構照顧,轉移至鄰近人們生活的地理區域內,且成為該地方文化及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例如固定的收容所,或是會流動的接受政府部門人員的服務,如家庭醫師等。這些顯示出公部門的服務在社區照顧上仍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主要的服務供給者為社區的衛生戶社會服務,非正式部門的家庭、鄰居和朋友則扮演者輔助性的角色。
「由社區照顧」是指動員社區內的資源,提供必要照顧者的服務,例如志願組織、非正式照顧者。這意味著照顧的責任主要來自於社區,而政府的服務友在特殊的情況下才被使用,且被視為最後的手段。
這樣的轉移,有部份是因為非正式部門在扮演照顧角色的實際性與不可替代性。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可以取代專業照顧者的角色,只是將照顧的責任轉移至受照顧者的世界。另外由於責任的轉移,由專業照顧者轉移到非專業照顧者的身上,會有更多的壓力到非專業照顧者身上。沒有專業的訓練,也沒有所謂的下班時間,會需要更多輔助與支持的幫忙。
第二節 福利社區化
一、何謂社會福利、社區、社區化
福利社區化是希望結合社會福利與社區發展工作,而「社會福利」的意義為何,其實不容易界定,主要原因是社會福利既可以是一個價值觀念,也可以指一套具體的社會福利制度。針對台灣的社會福利來看,內政部「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實施要點」所規定的服務對象包括「兒童、少年、婦女、老人、殘障(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者」,因此福利社區化所稱的「社會福利」是具有濃厚的「福利服務」(social services或welfare services)與少部分「社會救助」的色彩,強調一套對弱勢者的服務措施。
而在福利社區化中的「社區」組成要素為:1.有一定境界的地理範圍;2.由一群人組成的團體;3.有一個以上的共同活動場所或服務中心;4.有共同目標;5.有地緣的感覺或共同意識;6.有共同的行為。內政部與前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福利社區化的實驗方案,不侷限於一村里一社區,而以要推動的社區照顧方案中,受服務者所居住的地區為範圍,不再以鄉鎮或是村里為範圍。因此對社區的界定,採取具彈性而多元的定義,只是社區範圍大小其功能與服務項目也會隨之不同。
何謂社區化?人類學家陳其南將「社區化」解釋為「公共化」,認為今後國家的發展不在於國民所得的提高,而在於生活品質的提升。而徐震亦有同樣想法,主張政府不僅把福利、環保、教育、治安等服務工作落實於社區,而且必須運用社區集體的智慧來接納與經營這些服務。因此,社區化的「化」有轉化或過程的意涵,將國家福利轉化為社會福利。有以下幾個概念:
1.地方化:具有因地制宜的特色,著重滿足地方個別需求。
2.分權化:希望以社區作為福利供給體系的主體,自然必須落實到鄰里層次,而不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做過多的干預。
3.去機構化:需要被照顧的人,能夠得到適當的資訊與支持,有尊嚴獨立地生活在自己家中,或是類似的家庭環境及社區內。即使必需居住在機構中,機構也必須符合社區化與小型化的標準。
4.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服務的供給或傳送皆以社區為單位,避免過大範圍。
「社區化」的意涵雖然包含了「去機構化」,但並不是排斥所有的福利機構,Higgins將照顧分為1.機構內的照顧(care in a home),例如醫院、收容所或護理之家;2.來自機構的照顧(care from home),例如日間照顧或喘息照顧;3.居家照顧(care at home),例如由機構或家人所提供的居家照顧。 許多機構已經出現在社區當中,機構只要合乎「小型化」「社區化」「正常化」的原則,即可提供社區照顧服務。機構有的專業化能力更能提供專業的服務,因此社區化照顧是包含機構與居家的服務。
二、何謂福利社區化
福利社區化是什麼?是一套理念、一種服務的制度或是在社區推動福利的過程?基本上有以下四的概念:
1.一種意識形態的實體:在這觀點之下,福利社區化是福利多元主義 (welfare pluralism)或福利混合經濟 (mixed economy of welfare)下的產物,強調福利供給應由政府、志願部門、非正式部門與商業部門共同承擔。就台灣福利供給現況而言,政府福利從來就不是福利供給的主體,因此很符合這種意識形態。
2.一種理念:服務供給方式具有社區化的精神,即符合此種理念。如提供社區服務、居家服務、機構的小型化等。
3.一種社會計劃:福利社區化透過有計畫的社區工作過程,提供完整的服務方案,喚起社區民眾共同參予,引導社區有計畫改變。
4.一種現行的服務措施:福利社區化必須設計一套能夠提供家庭照顧與社區服務的方案,據以推動,並逐步從政策法令行政執行等各方面,形成一套穩固的社會福利制度。到底行不行阿??有大話的感覺
基於上述四個概念,可以得出福利社區化的基本定義為,福利社區化是希望結合社會福利體系與社區發展工作,整合社區內外正式與非正式資源,建立有組織有計畫的福利輸送體系,使社區內需要得到社會福利的民眾,能迅速有效的滿足其需求,以確保社會福利落實於基層的一種措施。
<請補結語>
第三章 英國社區照顧的政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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