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新聞真的酷斃了!
新不問正確與否或是使否經過驗證了
但酷斃的原因是˙歐洲要對電視的廣告節目開刀了!!
超酷!!基本上就這是一件正確的事情
昨天的李處長就有說˙台灣很多時候政策考量都有政治性因素
但我覺得這是正常!但是完全被政治左右的政策˙國家會如何?
該做正確的事情還是要做阿!!
歐盟很多時後都令我驚訝連連!!
覺得做了很多正確的事情
先不要說對外關係裡面˙他的確是有階層性
也的確對於歐盟外的國家不友善˙在政治經濟上
但在歐盟內部事務方面
以人為出發點˙以培育未來的人才為出發點
以全歐盟人民為第一優先考量
非常正確!
即使是精英政治的組合
但是國家培育精英!就是要這樣用阿
榨乾精英的腦力!讓精英無限發揮
難道讓精英外流去別的國家發展嗎
難道讓精英成為商業賺錢的工具嗎?
精英就是要做正確的事情!
歐盟擬立法限制電視廣告 45分鐘內不得插播廣告
在11月14日召開的歐盟部長級會議上,
歐洲各國就電視廣告的播出時間和在電視畫面的位置問題進行了討論,
準備通過立法對電視廣告嚴加約束。
對此,廣告商們表達了他們的強烈不滿,
他們稱電視廣告正成為企業一種新的行銷方式,
既然它在世界上的其他地區能被廣泛採用,那麼它在歐洲也不應受到禁止。
電視廣告在美國發展得尤為迅速,據最近的一份研究數據表明,
目前商家的全部收益中有1.7%是來自電視廣告,
從1999至2004年間,電視廣告收益的年平均增長率達21%。
考慮到當今各種媒體上鋪天蓋地的廣告為企業帶來的巨大收益,
因此有人提議歐盟應重新規範現有的對電視方面的法律,對電視廣告施加某些限制。
比如說在廣告節目的一開始,就須交代清楚產品的名稱;
在新聞節目、時事事件直播以及兒童節目中禁止出現廣告等等。
目前正在負責為歐洲議會起草該項草案的官員稱,
“這些廣告可以被製成小圖像,置於電視螢幕的一角,就像電視臺的圖標一樣。”
據悉,如果歐洲議會全體成員在四周後通過這項議案,那麼歐洲各國政府很有可能紛紛將其納入本國立法。
此外,歐盟國家對於廣告進行限制的討論也在進行中。
目前達成的一個普遍共識是,電視節目中的廣告每小時最多12分鐘;
一些政府準備規定,電視節目中至少30分鐘以內不得插播廣告;
而歐洲議會的限制更為嚴格,他們為插播廣告設置的門檻為45分鐘。
選稿:王斌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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